索 引 號:000014349/2021-191119 | 效力狀態: |
發文單位:那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06月11日 |
標 題: 那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那坡縣2021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產業以獎代補申報標準》的通知 | |
發文字號:那政辦發〔2021〕20號 | 發布日期:2021年06月15日 |
各鄉(鎮)黨委和人民政府,縣直(含駐那坡中、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自治區扶貧辦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明確2021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產業以獎代補有關事項的通知》(桂開辦發〔2021〕9號)文件精神,為持續壯大特色優勢產業,激發脫貧群眾產業致富內生動力,現將2021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產業以獎代補工作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獎補對象范圍
(一)自主發展或實質性參與特色優勢產業達到獎補標準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2016—2020年脫貧戶。
(二)自主發展或實質性參與特色優勢產業達到獎補標準的一般戶。
二、獎補的原則
(一)因地制宜持續發展。綜合考慮資源優勢、產業基礎、
市場需求、技術支撐、產業融合情況等因素,立足縣、村特色產
業發展規劃實際,對縣級“5+2”中的“5”產業、脫貧村級“3+1”中的“3”產業進行獎補,“3”從“5”中選定;其他村級參照脫貧村執行。(按本村“3”個特色產業申報獎補)
(二)聚焦精準鞏固拓展。瞄準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2016—2020年脫貧戶,圍繞鞏固脫貧成果,實行差異化獎補,分類制定獎補標準,讓獎補對象通過發展產業穩定增收。
(三)做大、做強那坡縣優勢特色產業。根據那坡縣特色產業發展規劃需要,通過獎補政策支持和市場引導,引導一般戶發展優勢特色產業,逐步壯大我縣優勢特色產業,促進鄉村振興、產業興旺。
(四)堅持公開透明誠信。實行分級公示公告制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鼓勵獎補對象參與“五統一”(統一農資供應、統一技術規程、統一生產標準、統一產品質量、統一品牌銷售)合作生產經營和新型業態發展,不斷提高信用自覺,樹立誠信勤勞的導向。
三、獎補的資金來源
(一)2016-2020年脫貧戶、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產業獎補資金由縣級從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統籌整合涉農資金等統籌安排。對已獲得財政資金扶持的產業獎補項目不予重復獎補,如:油茶“雙千”等已享受財政扶持政策的不予重復申請產業獎補。
(二)一般戶產業獎補資金由縣本級財政統籌安排。對已獲得財政資金扶持的產業獎補項目不予重復獎補,如:油茶“雙千”等已享受財政扶持政策的不予重復申請產業獎補。
四、獎補的限額和標準
(一)獎補的限額
2016—2020年脫貧戶、邊緣易致貧戶、脫貧不穩定戶,每戶每年產業項目獎補資金累計不超過5000元;一般戶每年產業獎補項目資金累計不超過2000元,具體執行標準詳見《那坡縣2021年產業獎補申請上限執行標準》(附件1)。
(二)獎補的標準
1.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獎補標準參照《那坡縣2021年邊緣易致貧戶、脫貧易不穩定戶特色產業項目獎補執行標準》(附件2)
2.2016—2020年脫貧戶:支持2016—2020年脫貧戶發展產業,對擴大規模達到標準和“從劣變優”部分進行獎補。具體執行標準詳見《那坡縣2021年2016-2020年脫貧戶特色產業項目獎補執行標準》(附件3)
3.一般戶:為做大、做強我縣桑蠶、中藥材、貓豆、“黑色產業”,決定對一般戶2021年度新發展產業項目進行獎補,具體執行標準參照《那坡縣2021年縣級優勢特色產業項目獎補執行標準》(附件4)
五、獎補的流程
(一)獎補對象申請項目。獎補對象根據《那坡縣2021年邊緣易致貧戶、脫貧易不穩定戶特色產業項目獎補執行標準》(附件2)、《那坡縣2021年2016-2020年脫貧戶特色產業項目獎補執行標準》(附件3)、《那坡縣2021年縣級優勢特色產業項目獎補執行標準》(附件4)提出計劃申請,由村委會匯總后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鎮村干部、駐村工作隊員對申請計劃的合規性和真實性進行核實,填報《鄉(鎮)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申報匯總表》(附件5)。首先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在自然屯或村民小組、行政村、鄉(鎮)公示(可同步公示)10天無異議后,鄉(鎮)人民政府再報縣級項目主管部門審批??h級項目主管部門7個工作日內要完成審批和答復,并報縣財政局、縣扶貧辦備案。
(二)獎補對象申請驗收。獎補對象實施完成特色產業,經村干部現場核實后,向所在村委會提出申請。村委會協助提供相關材料并匯總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具體所需材料包括:
1.《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申請表》(附件8);
2.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導出打印脫貧戶的基礎信息表、邊緣易致貧戶信息對照表;
3.身份證復印件;
4.產業發展圖片(戶主或家人與所發展產業合影照片);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村委會公章。
(三)組織驗收。對2021年申報并實施完成的項目,由鄉(鎮)統一驗收,縣級隨機抽檢。鄉(鎮)人民政府填寫《??鄉(鎮)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匯總表》(附件9)后報縣級項目主管部門審核??h級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縣人民政府批準。
(四)公告公示。驗收結果經縣人民政府審批后,縣級項目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應結合本地實際利用報刊、政府門戶網站、電視、公開欄等宣傳媒介,在縣鄉村屯四級進行公告公示(可同步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10天。對于公示期內群眾反映有異議的項目,縣級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調查核實整改,并將調查核實后的情況重新上報縣人民政府審批。
(五)資金撥付。對驗收合格并經公告公示無異議的項目,由鄉(鎮)人民政府填寫《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附件12)上報縣級項目主管部門;縣級項目主管部門組織復核相關材料合格后,由鄉(鎮)人民政府按國庫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向縣財政局申請支付。對鄉(鎮)已完成驗收的項目,由縣財政局在資金審批完結后將補貼資金劃撥到鄉(鎮)財政所,由其通過“一卡通”賬戶發給獎補對象,縣級項目主管部門保留請款材料復印件(含相關電子版)作記賬憑證。
六、其他相關事項
(一)自本文下發之日起,《中共那坡縣委辦公室那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那坡縣2021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產業興旺實施方案>的通知》(那辦通〔2021〕9號)中的附件3(那坡縣2021年特色產業項目獎補標準(脫貧戶))和附件4(那坡縣2021年特色產業項目獎補標準(一般戶))作廢,產業獎補政策遵照本文件最新標準執行,若中途有自治區最新文件要求的,按自治區最新文件要求執行。
(二)新種、新養時間自2021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以當年12月31日為截止(即本年度所申請產業獎補項目,需要在2021年12月31日底之前走完所有獎補流程,若超過產業獎補申請時間或產業獎補未按時間、按獎補標準流程走完相關程序,則所申報產業獎補項目不成立。)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強政策宣傳。各鄉(鎮)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宣傳欄、網站、微信等多種類型媒體的宣傳作用,加大產業獎補政策宣傳力度,確保宣傳到村、到戶、到人,做到公開透明,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二)完善管理服務。各鄉(鎮)要建立以獎代補項目管理服務制度,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定期組織農業、林業等站所科技人員到項目點進行技術指導,幫助解決疾病防控、生產發展等關鍵難題,推動項目可持續發展。同時要加強獎補項目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鼓勵和引導經營主體與獎補對象簽訂訂單、產品包銷合同,解決銷路問題。
(三)強化監督指導。獎補對象對申報材料、實施項目的真實準確性負責,如存在弄虛作假、騙取資金行為的,按規定取消獎補資格、追回財政資金,對第一次虛報冒領獎補資金的,自核實確認虛報之日起1年內不得享受產業以獎代補等產業方面的幫扶政策;對第二次虛報冒領獎補資金的,今后不得再享受產業以獎代補等產業方面的幫扶政策。各級工作人員在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過程中,存在優親厚友、明知獎補對象虛報而批準并造成惡劣影響等違紀違法問題的,移送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1.那坡縣2021年產業獎補申請上限執行標準
2.那坡縣2021年邊緣易致貧戶、脫貧易不穩定戶特色產業項目獎補執行標準
3.那坡縣2021年2016-2020年脫貧戶特色產業項目獎補執行標準
??4.那坡縣2021年縣級優勢特色產業項目獎補執行標準
??5.??鄉(鎮)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計劃申報匯總表
6.??鄉(鎮)??村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計劃公示
7.??鄉(鎮)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計劃公示
8.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申請表
9.??鄉(鎮)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匯總表
10.??鄉(鎮)??村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公告
11.??鄉(鎮)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驗收公告
12.??鄉(鎮)2021年特色產業以獎代補項目資金撥付申請表
13.《自治區扶貧辦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自治區財政廳關于明確2021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產業以獎代補有關事項的通知》(桂開辦發〔202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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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1日??
那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2021年6月11日印發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附件1
那坡縣2021年產業獎補申請上限執行標準
戶主屬性 | 最高獎補上限 |
一般戶 | 2000元 |
2016-2020脫貧戶 邊緣易致貧戶 脫貧不穩定戶 | 5000元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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